发布企业信息

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推荐行业标准出台

作者: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  2007-7-7

字体大小:  网友评论  进入论坛  

昨日(16日),信产部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所长王立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实施的三个重要配套行业标准已公布,将于明年3月1日正式施行。标准涉及计算机、手机、DC、DV等IT全线产品。”记者登录信产部官方网站了解到,该管理办法中涉及的三个重要配套行业标准为:《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
       昨日(16日),信产部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所长王立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实施的三个重要配套行业标准已公布,将于明年3月1日正式施行。标准涉及计算机、手机、DC、DV等IT全线产品。”
      记者登录信产部官方网站了解到,该管理办法中涉及的三个重要配套行业标准为:《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要求》及《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该《管理办法》明确了我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将采取分步施行的方式推进。三个标准的标准号分别为:SJ/T 11363-2006、SJ/T 11364-2006及SJ/T 11365-2006。
      王立建告诉记者,凡是标准号抬头SJ后只有“/”的就是强制实施标准,而SJ之后跟有“/T”的即为非强制性的推荐标准,T即汉字推(TUI)的汉语拼音声母。并表示:“虽然该标准并非强制标准,但是,自11月6日颁布以来,已得到众多电子企业积极支持的回应。”
      明年正式施行时,根据其中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要求》,生产电子信息产品的企业,如果生产的产品是投放中国市场,则需要对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成分,环保使用期限和可否回收利用的情况进行“自我声明”。也就是说,今后包括:手机、笔记本、台式机、家电、DC、DV、MP3MP4、打印机等在内的电子产品,凡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电子产品均需要按标准要求,标注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志。此外,电子信息产品还应该按规定,标注出产品中是否含有有毒物质或元素,都应在产品的显著位置粘贴说明性标志,并应在说明书中按照标准要求提供所含有毒物质的名称和含量。
      王立建最后说道:“企业们在表示积极支持的同时,也面临着两点现实问题。一是现有产品库存的消化;二是加贴标志对生产成本的增加。”尽管这一成本作为标准的制定部门标准化研究所并未进行匡算,但是,预计带来的成本增加额度甚微。
分页:
Google


推荐图文

广告

电子热点图文

  • 新型太阳能充电器的研究与设计
  • 基于EDA的交通灯控制系统
  • 电子元件基础知识--半导体三极管
  • PID控制中如何整定PID参数

电子风云人物

Copyright © 2004 51base.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无忧基地 版权所有│粤ICP备06098418号│XHTML | CSS

客服:+86-755-2212 2202 工作时间:周1~5 10点~16点

感谢中国网络提供带宽支持

《网络营销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