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向民航总局提交了《民用航空油料供应企业适航批准书》和《民用航空油料检测单位批准函》申请书,成为国家民航总局颁发《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规定》后,我国大陆第一家递交申请的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此举也标志着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工作正式启动。 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内航空...
4月21日,中

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向民航总局提交了《民用航空油料供应企业适航批准书》和《民用航空油料检测单位批准函》申请书,成为国家民航总局颁发《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规定》后,我国大陆第一家递交申请的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此举也标志着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工作正式启动。
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内航空油料供应市场已呈现出多家竞争的局面,其生产、供应、运输、储存等环节日趋多元化,内外资相互渗透,国有、民营和地方投资共存。据悉,目前我国境内大约有145个民用商业(或军民合用)机场,其中大部分机场的油料供应由中航油料独资或合资公司承担,也有少部分的机场油料公司由当地政府投资兴建,其经营和安全管理模式的差异,使得在安全上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不能有效地对油料质量进行管理,势必对我国航空安全构成隐患。鉴于此,民航总局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精神,于2005年制定并颁发了《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规定》,规定了民用航空油料及其供应企业、民用航空油料检测单位的适航审定要求,以及报告、监督和调查处理等证后监管要求。根据该规定,由民航适航审定部门结合航空
发动机适航审定工作,审定批准进入民用航油供应市场的航油牌号和规范,严禁不符合要求的油品进入市场。通过对供油企业和检测系统审定工作,督促供油企业按适航法规和标准建立并完善航油质量保证体系和检测体系,以保证航油在储运、检测及加注等过程中始终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范。利用证后监管,持续监督航油质量和供油质量保证系统运行情况。
“该规定的核心就

通过提高航空油料的进入‘门槛’,让有实力的供应商占据市场份额,实现优胜劣汰,进而保障航空的安全性。”分析

士对记者表示。
此次中航油料第一个向民航总局递交申请,业内并不感到意外。一位接近民航总局的人士对记者表示,中航油料是国内最大的航空油料供应企业,由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合作重组改制而成,出资比例为51∶29∶20,被业内称为航油“国家队”,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与此同时,中航油料在工作中积极配合民航总局

与制定《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规定》,同时与民航总局适航司展开了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和民用航空油料检测单位的审定工作。据了解,该公司是中国国产航空油料鉴定委员会的正式成员,参与了中国航空油料(喷气燃料和航空汽油)产品标准的制定和航空油料的生产鉴定程序、生产组织、生产
工艺等问题的高层技术处理。协助民航总局适航司鉴定进入中国航空市场的外国发动机及其配件的与中国航空油料兼容性的适航审定。积极参与和负责中国航空油料行业的国家标准和国家
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是国内标准的倡导者、制定者和先行者。同时还是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航空油料技术组、国际石油公司联合检查集团、美国石油协会、英国石油协会等国际航空油料专业技术组织的正式成员,积极引进国际标准并且推介中国标准。
目前,中航油料已经按照国际标准和中国适航要求,完成了油品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同时完成了油品化验室的适航认证准备工作。
中航油料总经理龚丰表示,民航总局建立对航空油料从牌号到质量控制系统进行适航审定的制度,是非常必要和必须的。一方面可以用正当的、符合国际规则的权利来保护符合国际惯例和中国航空适航标准的民航油料供应企业的利益,另一方面可促进提高航空油料质量管理体系和实验室的管理水平,与国际接轨,进而保障航空器飞行安全。“我们相信能够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企业。”
民航总局适航司负责人表示,航油的管理是航空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各航油供应企业应加大安全投入,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建立和完善供油质量保证体系和检测体系。政府对航油企业和检测单位进行行政许可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最终目的是促进企业管理体系的自我完善,以保障航空安全。
据悉,民航总局计划在2007年年底前,完成对全行业的供油企业和检测单位的审定,并使航油质量和供油质量保证系统的证后监管体系正常运转起来。